答复内容 |
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反馈:一、基本情况
杨婉茹,女,汉族,1965年4月8日出生,原籍为湖北省房县,1988年7月毕业于湖北郧阳地区广播电视大学,同年8月分配到湖北房县党校工作,1991年12月至1994年2月在大厂县电机厂做统计,1994年3月调入教育系统。
1996年1月考核单位在王必屯学校。
1997年1月至2008年1月考核单位均为大厂镇中心校。
2009年1月开始考核单位为大厂县二中。(2008年9月调入二中)
二、工资构成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教龄、妇女卫生费、通讯费、医疗补贴、物业费、乡镇补贴(乡镇教师有此项补贴)和奖励绩效(奖励绩效每学期一发)
三、杨婉茹(杨荷)2018年3月工资明细:
岗位工资2145,薪级工资2260,基础绩效2130,教龄10,医补1020,物业200,妇女卫生费30,通讯400
2017年3月——2017年8月奖励绩效:4943.53元,
2017年9月——2018年2月奖励绩效寒假开学后发放。
因杨婉茹老师在县二中工作,县二中属城区学校,没有乡镇补贴项工资。
四、调查情况
1、反映事项中提到没有基础绩效,然杨婉茹的基础绩效项为2130元,与实际情况相悖。
2、反映事项中“没有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工龄补贴”,大厂县教育系统领取事业工资的所有人员工资中均没有此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