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马俊彪 性别
年龄 34 职业
信访部门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管理处坑害消费者,消费者维权无门
内容 2019/6/15 8:07 滴滴下单,预约次日6:30杲小营-宋家庄地铁站,系统显示冀RTM329,许师傅接单,东北口音司机18633763071来电确认,并索要用户电话; 2019/6/15 21:36 乘客通知司机可以提前1h出发,司机决定6:00出发; 2019/6/16 5:55 司机来电联络:无法按约定提前到达,预计6:30到达,系统中显示其在廊坊市内; 2019/6/16 6:18 司机来电,表示距离目的地50米,乘客电话为其领航,因其看不懂导航、分不清东和北,乘客冒雨在村口等候,约6:27司机接到乘客; 异常状况: 1. 计价器荧幕被数张未撕掉的发票(15日15:04的发票号47202090至16日5:30的发票号47202099)遮挡,乘客无法查看; 2. 东北口音司机要求乘客坐后座,原因:省了系安全带; 3. 乘客上车后,发现后座无安全带可系;司机反馈此车为星级服务车,又新又干净,乘客实际发现异味严重,顶棚超脏; 4. 乘客询问司机是否从廊坊过来,司机否认,表示其在固安东收费站,未去廊坊; 5. 系统显示车辆为第8分队,车内仪表显示为3分队许国良; 6. 乘客要求路过柳泉北的万华城,司机却开车去柳泉西,后被乘客纠正; 7. 大广高速检查站司机身份证显示姓名陈鹏,与仪表显示姓名许国良不符; 8. 司机将车停在地铁站北,距离地铁站一个红绿灯路口的红绿灯拐角处,要求乘客下车,车费251元; 9. 司机未主动向乘客提供出租车票,乘客索要,发票号47202100,上车时间5:59,下车时间7:45,里程93.9km,231,8元; 10. 未主动向乘客提供高速费发票,乘客再次索要; 11. 乘客冒雨下车后徒步至地铁站,导致衣服、鞋、行李淋湿; 12. 乘客下车后7:55,发现上车时间、里程与实际不符,随即短信联络司机,至今司机未回复; 13. 8:02,8:07多次致电司机,司机拒接电话; 14. 8:19致电发票上的出租公司电话03162332301反馈,对方表示滴滴订单争议,出租公司概不负责,需联系滴滴处理,反复交涉数分钟未果; 15. 8:20,8:27,8:35乘客多次联络滴滴客服收费电话4000000999,最终滴滴证实上车时间约6:25,下车时间7:45,里程约73km,但发票与实际不符事宜其不负责,需要联系出租公司,乘客反复申诉未果,且滴滴拒绝提供书面证明; 16. 通过滴滴客户端申诉、维权、举报,滴滴至今未回复; 乘客诉求: 1. 退还车费; 2. 解释提前计费原因; 3. 解释司机与实际不符原因; 4. 解释里程与实际不符原因; 5. 解释不主动提供发票原因; 6. 赔偿:误工费、电话费、淋雨洗澡洗衣费; 7. 处罚:出租公司、滴滴公司推卸消费者行为; 8. 处罚:诱导乘客座后座、后座无安全带、订单结束后司机失联等行为;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9-06-29 20:09:57
答复内容 您好,经与廊坊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了解,目前我市尚未出台有关网约车的相关政策。河北省出台网约车管理政策之后,我市会尽快加强相关管理政策的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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