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性别 | 0 |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大厂县社会事务局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大厂失地保险 | ||
内容 | 您好,大厂县东庄村土地已经被征收10多年了,当初补偿标准极低,只有2万,可村民没有失地保险,卡在了人均还剩3分地,可3分地又种不了什么,其他大部分被征收的土地怎么不说,这本身就是矛盾,有些村庄40多岁就能拿失地保险,可东庄80多岁的都拿不到,大厂县出台了失地补充办法,规定按比例拿失地保险,可是至今没有实施,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还有多少老人能够等到? |
受理部门 | 大厂县社会事务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9-07-22 15:21:35 |
答复内容 | 大厂县社会事务局反馈:根据大厂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大政【2015】17号)规定,被征地后农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含0.3亩)的被征地农民称为失地农民。此政策面向全县农村群众,凡是符合政策的失地农民都可以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按现行失地保险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后,都能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按规定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没有失地保险。 在办理参保手续过程中,村委会是关键,负责做好本村被征地基础数据的梳理、审核、界定、申报等工作,镇负责做好审核、确认、申报等工作。目前,东庄村对符合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正在办理申报,望及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