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石淑玲 | 性别 | 女 |
年龄 | 56 | 职业 | 无业游民 |
信访部门 | 问题类别 | 投诉 | |
主题 | 实名举报书记宋兴以权谋私,侵吞集体资产的事实!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举报我们村在2012年任职期间,村党支部书记宋兴,横行乡里,称雄、称霸、一手遮天,无视国法,违法事实,恳望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查阅我实名举报的信,并希望你上级领导给予高度的关注和重视,依法对宋兴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相应的处理2012年党支部书记宋兴,将东梨园村集体所有五间房屋及宅期地,未经村两委决定,没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更没有公开、公示、私下将属于村集体财产的五间房屋及宅基地,给了本村王小娜(女,(王小娜与宋兴私交甚好)听说王小娜给宋兴贰万元,村集体没收到王小娜买房款,村委会帐面不显示五间房屋及宅基地卖给王小娜交易记录,书记宋兴种种违法违纪恳请上级部门予以严查,给老百姓一个公道,让党的关爱洒满东梨园村的每一位村民!体现习主席对每一位公民热爱! |
受理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9-07-29 11:14:00 |
答复内容 | 您好,该问题属于纪检监察类问题,建议您到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