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性别 | 0 |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三河市泃阳镇人民政府 | 问题类别 | 建议 |
主题 | 耕地违建 | ||
内容 | 马河沟村后,西北方向,一处大面积耕地上以养殖基地的名义砌起院墙,院还建有房屋。此建筑早已定性为违建,至今未拆除。请问何时能够恢复土地原貌?? |
受理部门 | 三河市泃阳镇人民政府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9-09-04 08:57:04 |
答复内容 | 三河市泃阳镇人民政府反馈:经调查,信访人所反映地块为陈家坟南林地。经查阅泃阳镇农经管理站合同档案及被反映人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林权证》、《税务登记证》及《营业执照》,此地块为承包林地,并非耕地。此地块用于植树及种植、养殖之用,四至:东至地,南至沟边,西至沟边,北至林地,东西长177米,南北均长165.75米,共折合44亩,四周已建围墙并建有看护房。承包期限为2004年3月23日至2034年3月22日,共30年。经营范围为种植、销售苗木、花卉,养殖、销售家禽、牲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