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赵依彤 性别
年龄 29 职业 妇女
信访部门 南尖塔镇人民政府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违建何时拆除
内容 您好,我是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骆庄村民!我村村民刘金水在属于村集体的土地上建造违建!请问有关部门何时处理!地点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尖塔中学东侧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南尖塔镇人民政府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9-10-21 11:08:45
答复内容 南尖塔镇人民政府反馈:所反映的地块位于银河路西、南尖塔镇中学南,属于骆庄村集体土地。1992年骆庄村民刘金水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并交纳费用800元,村委会同意他在该地块上建设住宅。2001年开始建设,共两排房,每排三间平房,面积约为300余平方米。目前刘金水一家在市里居住,所建房屋用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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