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高跃文 | 性别 | 男 |
年龄 | 38 | 职业 | 无 |
信访部门 | 杨庄镇人民政府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什么是法 | ||
内容 | 改革开放国家鼓励百姓种植、养殖,现又以为法乱建为名拆除。我家玖几年承包土地种植果树,等果树都结果了又以大队盖大队部强占果地,造成一百多棵树损失。大队为平息事件以置换为名批我家房基地养殖,我家建房养殖和做点小买卖,现又以国家政策没有办本定性为乱建拆除,这就是法吗??这就是百姓的法吗??这就是欺负百姓的法吗?? |
受理部门 | 杨庄镇人民政府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9-10-31 10:54:58 |
答复内容 | 杨庄镇人民政府反馈:经查,九几年高某与大窝头村委会签订了村西果园承包合同(此合同于2000年作废具体时间不清)。1998年大窝头村委会进行村“两室”建设,占用该果园部分地。为此村委会于98年10月与高某签订了承包地调换协议,并以村民甄某的宅基地为样标,将调换的果园部分地以宅基地的形式做为高某的92棵树木损失赔偿。2000年12月30日大窝头村委会又与高某重新签订了果园承包修订协议,以剩余果园面积及承包年限等进行明确。之后,高福臣在该处建房用于养殖、居住,后期高某之子高跃文在该居住并卖早点,但他们一直未申请办理宅基地手续。 2019年,全市进行拆违行动,该处被定为违建。为了不使村民利益受损,大窝头村委会于2019年7月与高跃文签订了该处地块的使用补充协议。2019年10月26日该处房屋等建筑由杨庄镇政府集中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