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申请人 刘宝发 性别
年龄 55 职业
信访部门 廊坊市教育局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管道局二小金帆艺术团舞蹈队进行利益操作,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内容 廊坊市管道局第二小学,内设金帆艺术团舞蹈班,该舞蹈班与廊坊嗨舞文化博兴艺校合作,由嗨舞文化博兴艺校老师担任金帆艺术团舞蹈班老师(“嗨舞文化博兴艺校”系对外宣传的公司名称,工商注册名称不清楚),强调一下在金帆艺术团舞蹈班学习是免费的。 今年10月份金帆艺术团舞蹈班在校园内选拔团员,在选拔过程中嗨舞文化博兴艺校的老师对孩子给予高度肯定,认为孩子适合学习舞蹈,并在宣讲过程中暗示自己是开舞蹈培训班的。孩子通过海选、初试、复试等一系列考核过程最终正式进入舞蹈班学习,经过二周学习,最终老师没有给出任何具体详识的理由便宣布部分孩子需要退出舞蹈团,经了解和总结,被退团的孩子都是没有去嗨舞文化博兴艺校学习的孩子。问题有三: 1.嗨舞文化博兴艺校老师表面让通过面试的孩子进入学校舞蹈班学习,并宣布进入考核期(考核不通过即退团),实则是在利用这段时间让家长给孩子报名其开设的舞蹈班(即嗨舞文化博兴艺校,私人培训机构,收费),最终被退团的都是没有报名参加其开设的舞蹈班的孩子。这种利益关系的存在,对学生的教育及其不利,特别是公立学校。 2.被退团的孩子是在经历过海选、初试、复试等一系列考核过程并经过舞蹈老师的肯定后进入学校舞蹈班学习,在没有违反纪律和团规的情况下,突然被要求退团,给孩子的心理造成极大不利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长远的、不可估量的,甚至会影响孩子以后舞蹈的学习及面对事物的信心,这种操作对孩子心理的伤害和长远影响学校是否考虑过?(如果觉得孩子不合适可以在面试环节将孩子淘汰,不能为了利益采取这种操作,这种对孩子的伤害,家长不能接受。)(细节:舞蹈老师让没有参加其开设的舞蹈班的孩子提前下课回家,然后交剩下孩子舞蹈动作,下节课考核并没有机会学习这些舞蹈动作的孩子,以孩子动作不标准为由,要求孩子退团,请问:你们并没有教这些孩子,他们知道标准是什么吗?) 3.嗨舞文化博兴艺校的老师是否有教师资格证?该培训机构及其老师是否有在公立学校执教的资质?这种让校外私人培训机构来公立学校伤害孩子身心的做法是否合理? 4.打着免费为公立学校的学生开展舞蹈教育的旗号,实则为自己私人培训机构招生的行为是否合理?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廊坊市教育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程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9-11-15 10:26:26
答复内容 廊坊市教育局反馈: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就相关事宜询问了金帆艺术团的负责老师张老师,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管道局中学第二附属小学金帆艺术团,成立于2016年,2019年10月金帆艺术团拓展舞蹈教学,为参加2020年阳光少年基金会春晚盛典演出做准备。由于学校缺乏舞蹈专业人才,经人介绍,张老师邀请了博星艺术教育培训学校的田老师帮助艺术团排练舞蹈,排练产生的教学费用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负担。为准备2020年阳光少年基金会春晚盛典,金帆艺术团于2019年10月份在学校进行了海选,初选300参加,最终80人入选预备队,当时张老师已经和家长说明,艺术团演出大约需要50人左右,通过2周的试训,将清退部分团员。11月4日,艺术团经过甄别保留了57名团员。在复试入团后,张老师已经和学生及家长说明,考虑到艺术团演出质量,将通过两周的试训,最终只保留大约50名团员。目前金帆艺术团保留的57名团员中只有两名学生一直在博星艺术教育培训学校学习舞蹈,其他55人与博星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博星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是2014年由廊坊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证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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