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性别 | 0 |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廊坊市公安局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廊坊公安文职的求助 | ||
内容 | 我们是河北廊坊的公安文职人员,通过廊坊市政府与公安局统招进入工作岗位,隶属于廊坊市人才中心,薪酬待遇参照廊坊市事业单位,被派遣到廊坊市公安局从事辅助文职工作。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经常被拖欠工资,并且扣发应有的福利待遇。 依据劳动合同法,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者应享受应有的加班费,值班费,和绩效工资!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连续两年没有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是个别人误解文件,断章取义还是对广大公安文职存在歧视,偏见?我们不得其解。 目前廊坊市公安局政治处制定考核办法,我们认为欠妥,按照市局的规定,无论工作多么努力也要以百分之五的比例轮流收到处罚,考核的意义何在依据何在?已不所欲勿施于人。为什么民警不按照这样的考核机制进行考核? 希望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能拖欠解决上述问题。 此致敬礼 全廊坊市三百公安文职 |
受理部门 | 廊坊市公安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程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9-12-03 14:24:13 |
答复内容 | 廊坊市公安局反馈:接到此信访事项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交转市局政治部办理,经请示主管政治部的局领导:因信访人匿名,且电话无法拨通、无法联系,无法核实其详细诉求,政治部不予答复。 |